白癜风平安医院 http://baidianfeng.39.net/a_xcyy/180416/6169894.html「本文来源:红星新闻」张先生在成都市高新区银泰城经营着一家餐酒吧,但是11月25日,赶去开店的他却发现自己的店铺被商场方清空了,而此时距与商场方签署的租赁合同到期还有近1年的时间。店内正在施工该商场企划部负责人表示,该商户存在着多次违约行为,且当时与商场签署合同的人并非张先生,这位签署者一直没有出现与商场进行商讨。张先生说,自己得到了合同签署者的授权,是这家店的店方负责人。他今年花了很长时间对这家店进行装修升级,这才刚半年就遇到这种事。他认为商场将店铺强行清空的行为不合理,希望对方给个说法,并赔偿自己的损失。店铺方——租期未到,装修升级刚半年就被商场强行清空张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11月25日17时许,因为是晚上营业,来开店的他却发现自己经营的店铺竟然被围了,店内正在施工,其中价值数十万的设施设备已经被搬空。当时,店中只有几位自称商场工程部的工作人员在场,他们表示不清楚情况,只是收到指示前来施工。张先生立刻报警,警方表示这是合同纠纷,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至于张先生店中的物品,商场物业部经理表示都存放在别的地方。11月26日,张先生所拍摄的店内情景第二天晚上,张先生再次来到店里时,店内一片狼藉,有几位施工人员正在大厅里拆除各种装潢。据张先生介绍,年9月26日,张馨文女士与传富置业(成都)有限公司商场管理分公司签署了一份租赁合同,租用商场中的一家店铺开设餐酒吧,合同期限3年,从年10月1日起到年9月30日止。店铺的租赁期限张先生说,虽然是张女士签署的合同,但自己是这家店的负责人。这家原名为“FreedomSpace”的餐酒吧在营业一年多后,他于今年1月开始对店铺进行装修改造,5月装修完毕,店招为“醒狮电音”。通过商场方的开业验收后,张先生的餐酒吧于6月重新营业。11月3日,商场发来一则《整改通知函》,提出两点问题:一是商户未经允许修改招牌;二是商户在商场公共区域中进行经营行为。4日,店方对商场发出的《整改告知函》进行了回复,称“无论是招牌问题还是外摆问题都提前取得过商场方的认可”,但商场并没有再回复。店铺原貌11月15日,商场方发来一份《合同解除通知书》,以商户未进行整改为由,解除租赁合同。“本来违约的就是你们(商场方),既然你让我走,那给我一个合理的处置方案。”张先生说,11月17日,他去找过商场,当时招商部吕经理表示,公司不可能赔钱给他。11月19日,商场发来《物品腾退及清水还原通知书》,要求商户在24日9:00前“将租赁场地复原至清水”;21日,店方对《合同解除通知书》及《物品腾退及清水还原通知书》进行回复,表示自己没有违约。接下来的几天,商场没有回复,餐酒吧继续营业,直到11月25日被商场方清退。12月12日,红星新闻记者来到现场,发现这家店铺外面仍然被围着,内部几乎还原成了清水房,地上还堆着一些红砖。张先生表示,他9月底才交完这个季度(10月、11月、12月)的租金,商场现在就强行清退了店,而合同还有近一年才到期。店铺装修升级刚半年就遇到这种事,他认为商场方将店铺强行清空的行为不合理,希望对方给个说法,并进行合理的赔偿。商场方——商户多次违约,希望能与合同签署者当面谈红星新闻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该商场企划部负责人,其表示,张先生所说与事实并不相符,公司与“FreedomSpace”解除合同关系是由于对方存在多次违约:首先是商户在非承租区域私自搭建雨棚、外摆区;第二,商户私自更改了品牌名、店招和经营内容;第三,从年起有7次延迟支付租金、物业费。该负责人表示,针对上述情况,11月3日,公司曾向商户下达一个书面的限期整改函,提前告知了商户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函发出后,商场一直没有得到合同签署者的回复,而在商户给出的那份回函中,商场方认为回函上的张女士签名没有盖指印,所以对其不予认可。11月15日,商场方发出单方解约函;19日再发了一份物品腾退函,要求商户将铺面内物品进行清水还原。11月25日,商场方开始帮张先生腾空并还原店铺。他们对整个过程进行了全程的录像,店内的物品也都好好保存着。该负责人称,公司的所有行为都是在咨询过律师后,在合同范围内进行的。商场方也很希望与商户进行协商,但张先生不是合同签署者,与他商谈没有意义,而合同签署者张女士一直没能联系上。红星新闻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高新区桂溪街道的工作人员,其表示,现在已经有工作人员联系张先生和商场方,为两方搭建一个平台坐下来商谈。商场方企划部负责人表示:“如果张先生可以拿到合同签署者的授权,且被法律认可,我们也很愿意和张先生当面谈这件事的处理。”该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对于张先生所称的商场知道更改了招牌,希望他给出相应的证据。而外摆问题,张先生称与商场签了一份《展位服务合同》,实际情况是,张先生签完字后交还商场,他们并没有签字认可。12月13日下午,社区工作人员已经联系到了张馨文女士本人,双方将商谈此事。律师说法——焦点:商场是否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认为,对于商场出示的整改函,如果合同约定了商场可以提出整改通知、租户需无条件履行,且已送达给租户的话,租户当然应该履行。双方的租期确未到期,而且承租人也支付了租金,商场方不可以擅自清空店铺内的东西,因为这些东西是有主之物,商场自身是不具有裁判权和执行权的。同时,依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合同签署者是张馨文女士,张先生本身并不是合同相对人,所以张先生确需取得张女士的授权才可与商场进行协商、调解等。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周衍律师认为,目前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商场方是否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情形有两种,法律规定和双方合同约定。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优先,换言之,如果出现了合同中解除情形,那么取得合同解除权的一方有权依法行使。本事件中,商场表示,公司与“FreedomSpace”解除合同关系是由于对方存在多次违约。如双方租赁协议中明确了这些违约情景属于合同提前解除情形且商场方提供了相应证据予以证明,同时,商场方与该商户并未就前述违约行为达成豁免的前提下,商场方可以依法行使合同赋予的提前解除权及其他救济方式。如果店铺对这个解除有异议,建议赶快起诉。关于张先生是否有权出面和处理本事宜,需要结合授权文件进一步判断。太琨律创始合伙人、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特邀研究员朱界平律师表示,商场是否具有合同的解除权,主要依据双方是否对合同的解除有明确的约定,如果承租人的行为触犯了双方所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那么商场就可以行使解除权。如果双方对此没有约定,要行使解除权则需要看违约行为是否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解除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有:(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朱界平律师说,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合同成立有效的情况下,都应坚持法律的诚实信用原则,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红星新闻记者杜玉全实习记者胡恒瑞编辑张莉(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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