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靠谱么 http://baidianfeng.39.net/a_yufang/161225/5154116.html对于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来说,最迫切的就是解决求职问题,然而求职过程中务必要留意隐藏的法律风险。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年3月,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小王在工作面试时认识了“老板”陈哥。陈哥表示,自己计划开一家剧本杀店,邀请小王做剧本杀店的店长。于是,小王开始积极编写运营策划、设计海报、洽谈店铺场地等,同时陈哥表示小王对外不用宣称为自己工作。当月,小王在陈哥的指示下,以自己的名义与房东杨某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杨某的别墅用作剧本杀店的场地。房租和水电费用由陈哥支付给小王,小王再支付给杨某。年6月起,陈哥开始拖欠租金和水电费,小王将房东的催款信息转发给陈哥,陈哥却让小王不要回复。杨某多次催缴无果,决定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时,杨某发现房屋内弃置大量垃圾,家具被拆卸,墙纸、墙壁、床垫、字画等均遭到不同程度损坏。杨某遂将小王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租金水电并赔偿房屋损坏损失。小王辩称,自己只是为陈哥工作,受陈哥委托才签订租赁合同,别墅作为剧本杀店的场地实际也是陈哥在使用。小王认为,本案被告应该为陈哥,自己无需承担责任。经承办法官多次耐心释法,小王终于认识到,租赁合同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因此应由自己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相关损失可以向陈哥进行追偿。在法官主持下,杨某和小王达成调解协议,考虑到小王初入社会、经济情况不佳等实际情况,杨某同意对租金和损失进行部分减免,由小王向杨某一次性支付相应费用。法官表示,本案中小王和杨某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因涉案房屋拖欠租金及产生的损失均由合同相对方承担。小王虽然以自己是为他人代签合同为由进行抗辩,但无法得到法律支持。事后,小王也表示,自己缺乏相关法律意识,在不清楚后果的情形下就随意签订了合同,十分后悔,希望大家能吸取自己的惨痛教训,求职过程中谨防“踩坑”。法官提醒,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应独立承担签订合同所带来的权利义务。大学生在求职时,往往涉及到与用人单位签约、租房等需要签订合同的各项事宜,须知签订合同就意味着需承担相应合同义务及法律责任。因此要谨慎签署合同,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内容,留心相关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擦亮眼睛,慎之又慎。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张豪通讯员李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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