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合同纠纷律师中介倒闭跑路,房东和租客

中介倒闭跑路,房东和租客该被骗,该如何处理?房东可以收回自己的房子,要求租客腾房吗?租客可以拿回自己的租金?无锡合同纠纷律师提醒:仔细小心,谨慎核查!近日,关于租房出现纠纷的新闻层出不穷。在杭州、上海等地多家长租公寓爆雷,公司倒闭,租客被骗租金。据了解,这些公寓大都采取“高收低租”的策略,甚至还和金融借贷绑定,吸引了不少房东和租客。孰不知,这种模式一开始就蕴含着巨大的风险。一、房东如何处理房东(出租人)可以基于合同的相对性,房东可以选择起诉中介公司,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并追究相应的损失,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后,再诉请腾退房屋。二、租客如何处理租客(次承租人)可以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起诉中介公司(承租人),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中介公司返还剩余房租。当然,有证据证明中介公司仅为房东出租的代理人,还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为宜。涉及到可能发生的经济犯罪行为时,应及时报警。房东是否有权收回房屋?让我们一起看以下两个案例:年3月10日,陈某(乙方)与中介公司(甲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陈某自年4月28日至年4月27日租赁西安市雁塔区某室。陈某一次性付清房租及押金共计元。陈某于当日交纳完毕租金,中介公司出具收款收据。年4月30日,李某向陈某发出搬离告知书,载明陈某所租赁房屋从年10月起至今,拖欠房屋所有权人李某房屋租赁费,请陈某3日内搬离此屋。人民法院裁判认定:租客陈某有权起诉中介公司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中介公司退还多余的租金,押金及让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年1月5日,原、被告双方签订《资产委托管理服务合同》一份,约定原告将其所有的座落于上海市松江区某室住房委托被告代理营运出租,委托期限自年1月7日起至年3月21日止,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一。合同第八条第(四)项第1目约定了逾期支付租金时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及违约金标准。合同签订后,被告于年1月7日向原告支付了押金元,原告将房屋交付被告。之后,被告未按约于年2月22日向原告支付首期租金,原告至起诉日多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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