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萧数据显示,截止到年末,我国住房租赁市场总规模已达1.5万亿元,租客人数超2亿人。而房屋租赁市场之所以这么发达,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我国的人口流动性比较大,很多小城市的务工者会涌入大城市打工。二是现在的房价比较高,很多人买不起房子,因此只好选择租房子住。由于拥有巨大的需求,所以我国的房屋租赁市场也越来越火热。但是租过房子或者当过房东的人应该都知道,租房市场整体其实是比较混乱的,也缺乏相应的管理。站在租客的立场来看,主要矛盾有乱收费、保障差、房屋与描述不符等情况。例如有的房东,在租客退房的时候不退还押金,有的房东则是随便涨租金,如果租客不同意,就随时把你赶出去。站在房东的立场来看,租客的素质参差不齐,遇到素质差的租客,别说赚房租了,反而倒贴修缮房子的钱。由此可见,现如今的房屋租赁市场,房东和租客的权益其实都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之所以存在这种情况,主要还是因为我国现有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不完善,以至于租客和房东都缺乏安全感。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将于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明确规定,租赁住房的各个方面,包括现行的《合同法》都将相应废止。换句话说,从明年起,租房子就要按照“新规”来办理了。而新出台的规定,不仅保护了出租人的利益,也保护了承租人,也就是房东的利益,具体主要有以下几项。1·有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出售《民法典》新规施行后,房屋将可以确立居住权。根据规定,一部分有居住权的房屋,是不能够出售、出租、继承的。如果你是租客,租住了一个有居住权的房屋,那么你的租约将被视为无效。因此,租客在租房子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房屋是否已经确立了居住权。2·租赁期限大多数人租房子,租赁期限大多为3个月、半年、一年,这主要是出于工作不稳定的考虑。还有一部分人,是因为买不起房而租房住,这类人的租赁期限会长一点,但大多也都是一年一签,等租期满了之后再续,很少会一次签几年甚至十几年的租赁合同。不过,虽然这方面的情况不多,但民法典还是给出了新的规定,即最长租赁期不得超过20年,超过租赁期的部分视为无效。如果实在不确定自己能租多久,双方还可以采取无限期租赁的方式。这种方式的好处是不需要确定具体租赁日期,双方都可以提前通知对方终止租赁。但这种方式的缺点也很明显,例如房东突然不租了,临时通知了租客,那么租客的生活肯定会受到影响。反之,如果租客突然不租了,临时告知房东,房东也会亏损,毕竟房子很难马上就租出去。3·二手房东治理在房屋租赁市场中,“二房东”甚至“三房东”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角色。不过,不管是几房东,他们的目的都是一致的,那就是赚取差价。但新规规定,一旦房东发现房屋已经转租给他人,出租人可以终止租赁合同。看到这,有的人可能会说,“他人”其实也是“受害者”,甚至根本都不知情,那怎么办呢?根据新规,出租人在发现二房东转租后的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转租,租赁合同有效。4·承租人有权优先购买房屋近些年,有关买房住划算,还是租房住划算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租房的人认为贷款买房太累,且每月的月供都要远高于租金,根本没有租房划算。买房的人则认为租房不划算,因为买房虽然要还房贷,但最后房子还是自己的,相当于变相攒钱了,且不用被房东赶来赶去。的确,除了怕房东涨房租之外,租客最怕的应该就是突然被房东赶了出去。例如有的房东,因为种种因素,需要卖掉正在出租的房子。新规规定,如果房东需要出售正在租赁的房屋,应该提前告知租客,且租客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房东不履行告知义务的,租客可以向房东索赔。5·租客房屋装修有不少租客,在租到房子之后,会根据自己的住房喜好,对房屋进行一定的装修活动。新规规定,未经过房东同意,租客是无权进行装修活动的。如果已经进行,房东可以要求恢复或索要赔偿。因此,如果租客想改动一些地方,必须要与房东沟通好,获取对方的同意后才可以装修。以上,就是租赁市场的一些新规了。可以预见,这些规定实施以后,租房市场将更加规范,租客和房东的利益也可以得到充分的保障。对此,大家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本文系麒麟说财经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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