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立探如果租房期间产生纠纷诉讼,房屋该

如果租房期间产生纠纷诉讼房屋该如何处理?相信大家都有在生活中遇到这样的问题,因房屋租赁合同发生的纠纷。当双方协商不成时就会走上法律的程序,那么在这段时间就会产生诉讼。在诉讼期间,房屋的归属权该如何处理了?接下来湖北立探会从法律的角度跟大家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因房屋租赁合同发生纠纷而提起的诉讼,其诉讼时效期间应如何计算?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是否还能中止审理?

实务中,此类案件在审判实践中普遍存在,这不仅影响到出租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司法秩序。所以,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效果的角度考虑,对于此类案件不应适用中止审理制度,而应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另行起诉。

《民法典》第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这就意味着,从民事权利受到侵害开始起到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双方当事人仍存在着债的关系,债权人有权向义务人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但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期限内行使租赁权。如果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承租人不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则意味着其丧失了根据租赁合同提出抗辩的权利。因此,为避免出现上述情况,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效果的角度出发,法院在审查此类案件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充分发挥诉讼时效制度作用。对于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引发的诉讼应当充分发挥诉讼时效制度作用。承租人在起诉时就应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中止对涉案房屋的审理和执行程序。

第二,合理确定诉讼时效期间。根据《民法典》第条规定,法律对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在确定诉讼时效期间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诉讼时效是否已经经过;(2)承租人是否存在不履行义务的行为;(3)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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