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合同律师村民将农业用地以租赁名义

北京中科医院曝光 http://baidianfeng.39.net/a_yufang/161225/5154120.html?3

北京房地产专业律师靳双权专业代理房产买卖、借名买房、房产继承、确权、拆迁房产纠纷,腾退房屋、公房纠纷、央产房、军产房,离婚房产分割等房产案件。从业十五余年,带领专业房产法律团队,办理了大量房地产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现将这些案件改编为案例,希望可以帮助到读者。(点击头像可来电咨询)

原告诉称

原告雷某荣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确认原被告双方于年10月1日签订的《转让协议》无效;2.被告及第三人许某涛共同返还原告购房款万元;3.被告及第三人许某涛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2元;4.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事实和理由:原、被告双方于年10月1日就顺义区W号院地上所有建筑物转让事宜签订《转让协议》一份。该协议约定:被告将顺义区W号院地上所有建筑物一次性转让给原告,转让费为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转让费万元。由于被告迟迟未向原告提供合法的建房审批手续,故剩余转让款50万元未向被告支付。

签订协议后,原告对涉诉房屋作了大量投入。现经原告了解,被告不是涉案场地的合法使用权人,在签订转让协议时被告向原告出示的是虚假的证明材料,使得原告相信被告并作出签约的合意。另经原告了解,涉诉房屋占用的土地不允许建设永久性建筑。

原告认为,被告为出售房屋向原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主观上存在故意,被告在明知其建筑物没有合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仍将房屋出售给原告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被告的行为严重的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亦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故提起诉讼,请求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被告辩称

被告曹某贵辩称,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双方于年10月1日签订的协议,双方均为成年人,有自主意思表示,关于土地状况及性质在合同中有明确描述,土地性质为养殖地,土地是租赁的。双方签订合同后,原告陆续支付了二百万元,剩余五十万元一直没有支付,在被告提交的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ys/2546.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冀ICP备2021021479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