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港股
北京首都机场股份()发布公告,于年11月3日,该公司与商贸公司订立商贸公司场地租赁合同,该公司(作为出租人)同意将位于北京首都机场二号及三号航站楼内的若干办公室及库房租赁给商贸公司(作为承租人)使用,自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为期2年。
商贸公司与公司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关系,非常了解北京首都机场的运行情况。将航站楼相关场地租赁给商贸公司用于日常办公,有助于增加公司的非航空性收入,有利于公司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