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租赁行业也呈现出稳步发展的趋势。租赁作为一种融资形式被广泛在航空、零售、航运等行业中运用,在资本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租赁交易越发繁荣,承租人在会计处理的过程中出现了诸多漏洞,主要体现在经营租赁会计核算不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使得财务报表没能展现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
新准则下经营租赁费用的会计处理方式会出现变化,而这也会对租赁负债和资产的后续计量产生影响。由此可知,新租赁准则的颁布会对不同经营模式的公司产生影响,其影响程度也会不同。
一、新准则下,承租方哪些方面受到影响1、由双重模型改为单一模型的承租人会计处理
经调查分析得知,旧租赁准则要求承租人将租赁划分为经营和融资租赁两类,在划分时需以风险和报酬转移作为依据,就经营租赁的承租人而言,不需要资产和负债的确认。由于融资和经营租赁的明显划分会带来会计处理中的各类问题,因此新租赁准则取消了承租人的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分类,新准则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的租赁使用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且需确认利息和折旧的具体费用。
2、增加租赁的识别、分拆及合并原则
旧租赁准则实施下经营租赁与服务的会计处理的方式较为类似,虽然没有进行准确划分,最终得到的会计处理结果也不会有太大的差异。而新租赁准则对承租人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其在资产负债表中对经营租赁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确认。在这样的背景下对租赁的识别就尤为重要。而新租赁准则利用“控制”、“已识别资产”等概念,针对租赁的识别和租赁与服务的区分作出了规定。除此以外,新租赁准则对包含租赁和非租赁的合同的拆分等都作出明确的规定。
新准则中要识别为租赁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第一,存在已识别资产;第二,具有一定期间;第三,资产方已经移交了已识别资产使用权的控制。旧租赁准则对租赁的拆分和合并没有做出任何的规定,而新准则对这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
新准则规定合同中非租赁和租赁则必须进行租赁归属的区分,如若不属于租赁则需依据其他准则实施财务的处理,就合同对价而言,承租人需依据租赁及非租赁部分实施单独的计价,并计算分摊比例。而出租人依据收入的准则以交易价格实现分摊的计算,新准则对以下三种状况都应当进行合同合并处理进行了规定。第一,每份合同的总体商业目的一致,形成一揽子交易;第二,某份合同的支付是以其他合同的定价为基础;第三,不同合同的资产使用权形成单项租赁。
3、完善与租赁有关的信息披露
旧租赁准则对租赁信息的披露没有做出严格的规范,因此许多公司的财务报表附注中都没有相关的信息说明,投资者从年报中获取的信息有限,无法通过财务报表推算企业的租赁业务发展状况。旧准则财务报告附注中,只披露最低租赁付款额和每年经营租赁应付款项以及最低租赁付款总额。
除此外投资者很难从年报中获得租赁信息,而新租赁准则实施后,承租企业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详细说明了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年增减变动情况,租赁相关的资产、负债、现金流项目中更加详细、规范的数据也被披露出来。新租赁准则的实施使投资者能从年报中获取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了解企业风险,不仅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还缓解了投资者与企业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二、应对新租赁准则的建议1、组织内部培训并建立管理系统
新租赁准则运用后对于会计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企业应充分抓紧时间不断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化素养,让他们能够充分了解新准则运用对企业财务工作所造成的影响。财务人员是否能作出准确的判断也决定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企业为此也应该注重新准则运用让财务边界变得更加模糊。
新租赁准则的运用不仅仅对财务部门造成影响,同时还会导致企业内其他各个部门受到相应影响。招商部门、法务部门也应该会同其他各部门一同对租赁合约条款开展修改,与业主商议重新进行谈判;资金部门同样也要充分做好现金流的安排,投资部门应该再次分析投资相应指标在新租赁准则出台后受到的影响为此,企业此时也要加强各个部门的全面沟通与协作。
为了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可以建立统一的租赁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对所有租赁合同进行电子化管理。通过录入合同的主要信息条款,将扫描后的合同上传到系统服务器,有助于业务部门快速有效地查询和管理现有合同。对于新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及时上传并录入主要条款信息。
租赁合同管理系统能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对租赁资产和负债进行计量。这涉及到法律事务、商业和金融的联系与合作。其中,法务部需要保证已签订合同的上传,业务部需要保证有效合同信息的录入,财务部需要及时审核租赁合同管理系统中的新信息,计算并更新资产使用权和租赁权数据负债表。
2、与外部沟通增加信任
对于大多数普通投资者,可能对于准则的变化不是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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