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还未解除,又将该房屋租赁给另一人。“一房数租”情况下,如何确定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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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租,怎么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四川原友信律师事务所何香玉律师解答:
在一房数租的情况下按照下列原则确定承租人:
一、如果有一方先占有租出租屋的,则推定先占用房屋的一方为承租人。
二、如果各方都没有占有出租屋的,则推定先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的一方为承租人。
三、如果各方既没有占有出租屋,也没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则推定租赁合同成立在先的一方为承租人。
对于其他无法承租房屋的租客,房东应当对其承担违约责任。
四川原友信律师事务所何香玉律师解析:
出租房屋时,只要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那么意味着双方就合同达成一致,一方将拿走这笔钱,一方将拿走租用的房子。对于一房多租的,一般属于民事纠纷,租客可以要求违约赔偿。但是如果是房东故意一房多租,收取他人租金的,可能会触犯合同诈骗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租客在租赁房屋时,要擦亮双眼,尽量选择正规合法的房屋中介公司,同时掌握房屋情况和房东身份、住址等信息,要求房东尽快交付房屋并进行租赁房屋登记备案,在合同拟定时需明确违约责任条款,保障自身作为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房东也应当诚信出租,不应违背诚信原则,以隐瞒房屋已经出租事实的欺骗手段进行一房多租、虚假租房行为,如骗取多位租客数额较大财物,可能构成犯罪。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何香玉律师简介
本人自工作以来一直在法律行业工作,至今已十余年,且在法律顾问、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建工纠纷、金融借贷纠纷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