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专注治疗白癜风 http://pf.39.net/bdfyy/bjzkbdfyy/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两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经过开庭审理,最终以调解的方式从源头上化解了原被告之间的纠纷,解决了人民群众面临的实际困难。案件涉及在吉林建筑大学校园内的经营商户,因吉林建筑大学内商业项目已通过招标方式整体对外招标,原商户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未能与新招标单位继续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亦没有在合同到期后搬离校园,并持续占用房屋,影响了学校的正常管理,吉林建筑大学多次与经营者沟通无果后,遂将经营商户诉至净月法院,要求经营商户搬离校园,并赔偿租赁合同到期后占用房屋产生的费用。庭审过程中,被告商户经营者抵触情绪较为激烈,向法院陈述在经营期间因受到学校部分规定影响,营业收入锐减,加之在假期期间未能正常经营,损失惨重,希望能由学校赔偿部分损失或延长租期。承办法官在了解到经营人的实际困难后,耐心细致地向经营人释法明理,讲明合同到期后占用房屋应当持续计算占用期间的费用,当前经营者从租赁合同到期至庭审之日已经实际占用房屋近10个月,如果径行判决强制搬离,至判决生效执行完毕时,将会对双方当事人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失,加重经营人的经济负担。考虑到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和尽可能减少经营者损失,净月法院承办法官与学校及经营人反复沟通,从情理和法理上劝解双方当事人并提出调解方案。吉林建筑大学积极配合法院主持的调解工作,从保证校园稳定、化解社会矛盾及消除不良影响等角度出发,充分考虑部分时间商户没有实际经营的情况,在理解被告经济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做出让步,免除了经营人的占用房屋的费用。经营人通过法官的释法明理,抵触情绪也得到了安抚,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经营人在调解书送达后立即履行义务,搬离了案涉房屋。此次调解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温情司法、为民司法的理念,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解决纠纷形式的多样性,积极为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提升了案件办理的实际效果,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温情。在今后工作中,净月法院也将充分运用“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方式,将调解工作贯穿工作始终,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长春净月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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