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从悠 http://nb.ifeng.com/a/20190701/7506223_0.shtml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涉及到的一些法律问题案件事实:Z某系房屋产权人。L某承租了该商铺以经营餐饮店,双方约定承租后,L某自装修免租期结束后开始支付租金,L某多次要求Z某配合其办理营业执照未果,后L某拒付租金并在取得Z某的可转租证明后将房屋溢价转租给P某,Z某多次催要所欠租金无果,便去P某店铺喧哗打闹并拒绝配合P某办理营业执照,致使P某无法正常经营。现Z某将L某诉至法院,以非法转租、拖欠租金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审理:一审法院认为L某拒付租金的行为显属违约,判决L某与Z某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解除,并判决L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Z某支付所欠租金费用。后L某对审判不服,进行上诉,经调解及考虑L某未支付租金的事由,判决L某支付周某5万元左右的租金。案件小结:本案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对于案件事实也比较清楚,在此总结了本案涉及到的一些法律问题:承租人可以将房屋溢价转租吗?首先,承租人可以将房屋转租,但承租人转租房屋必须经出租人同意。《合同法》第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按以上两个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人转租房屋是可以的,但事先应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因此租赁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转租条款,出租人可对转租附加一些必要的条件,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即可。其次,对于是否可以溢价转租,承租人再次转租,是具有产权人的资格的,可以从中获益。出租人、承租人均可从转租中获益。《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承租人转租房屋所获租金是次承租人使用房屋所支付的对价,出租人作为产权人当然有权从中提取一定的收益。2、出租人是否具有协助承租人办理营业执照的义务?《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如果租赁房屋的类型是店铺,租赁合同也明确约定了租赁房屋的用途是餐饮等必须在本房屋内注册营业执照的用途,那么,出租人就有义务协助承租人办理营业执照并且应当知道其有义务协助承租人办理营业执照。出租人协助承租人办理营业执照的义务即出租人的附加义务。那么,如果出租人拒绝配合承租人办理营业执照而致使承租人无法开展经营活动怎么办呢?《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承租人租赁房屋是为了生产经营,如果不能在租赁房屋内办出营业执照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出租人违反了其附加义务,属于违约行为,且导致了承租人租赁房屋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承租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出租人违反了协助承租人办理营业执照的附加义务,导致承租人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承租人有权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解除合同。3、装修免租期是什么?免租期,是免除房租的期限,客户一般都以房屋要进行简单装修和布局为理由,要求房主给客户一些时间,这段时间房主不收客户的房租。那么,如果在租房时想要求给予一定时间为免租金装修期,是否法律规定及相关规定依据呢?免租金装修期间,在法律上是没有规定的,法律规定了房屋租赁的合同规范和交付、租金支付、房屋维修及合同效力等方面的规定。装修免租期的设定可以双方当事人合意达成,达成之后就是双方之间的一个合同,双方应当履行。如果没有达成,该权利义务即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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