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创业就栽跟头,3万租场地押金难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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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首次创业就栽跟头,3万租场地押金难讨回,公司:我们也在起诉他青岛的刘先生是一个有梦想的人,他把自己多年存下的积蓄用来创业,本来以为会顺风顺水,但是在这首次创业就栽了跟头,万万让他没想到的是自己上了出租方的当,如今3万租场地押金难讨回,刘先生只能找到媒体帮助,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在现场刘先生表示自己的这块小区域大约经营了也就2个月的时间,如今自己要搬走了,因为万达广场不允许自己在这里营业了,具体原因还要从当时创业租场地说起。对于这次创业刘先生也投进去好几万,可是干了2个月就要撤,提起这次创业经历,刘先生非常的委屈,据了解去年9月份刘先生想做甜品生意,于是通过朋友介绍来到了青岛一家万达广场,看中了振华超市一楼入口的一个摊位,并认识了一位姓曲的朋友。刘先生:他说他是招商部的经理,负责一楼的招商,当时我们谈到了一个项目我觉得还不错,后来就签了一份购销合同,曲先生说这个购销合同的意思就是自己要做一个统一的收银台,然后以抽成的形式来扣租金,我交了元的公共管理费和3万元的保证金。由于去年9月和10月场地在装修,到了11月刘先生才正式开业,只不过刘先生的计划没赶上变化。刘先生表示开始经营后发现这里并没有收银台,曲先生说让自己先收着钱,后来到第二个月的时候就谈到了这个问题,曲先生表示因为没有收租金,所以就以元的公共管理费作为房租,另外再加元,就相当于从去年11月到今年3月总共是元的租金。就这样刘先生一直经营着,到了过年他回了家,如今复工之后他来到了自己的摊位,但是超市的一纸通知让他彻底懵了。超市方表示刘先生的这个摊位是属于非法占用超市的位置,而那位曲先生也和振华超市没有任何合同的。经过一番了解刘先生才知道,原来自己租的这个摊位是烟台一家烘焙公司向超市方租来的,而和自己签合同的曲先生只是这片区域的管理工作人员,并没有向外出租的权利,但是如今不管是租金还是押金,刘先生都把钱交给了签合同的曲先生。为此记者也在现场拨打了曲先生的电话,但是一直无人接听,刘先生说自从出事之后曲先生就露面了一次,表示会尽快将保证金退回,可是此后就信息不回,电话不接,直接失踪了,为了弄清楚情况,记者也来到了振华超市的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刘先生的那块区域以前是面包店的,是我们给他们使用的,但是因为后期我们不合作了,所以场地就在去年11月份全部收回了,而且我们和他们的合同里写着不允许转租或者是转包,至于姓曲的人,并不是超市的工作人员,而且超市和曲先生之间也没有任何的租赁合同,并没有授权,就包括面包店也没有任何的授权给曲先生。那么曲先生为何敢明目张胆地转租场地呢,他与面包店又是什么关系?随后记者联系上了面包店的负责人陈总,陈总说:曲先生也欠我们公司很多钱,我们也在起诉他,他不是我们的员工,是他私自出租了我们的场地。但是不管曲先生和这家公司发生了什么,最终受害的都不应该是租房的刘先生,难道刘先生就只能吃这个哑巴亏了吗?记者也为此咨询了律师。律师说:如刘先生的这件事看,曲先生在签了协议之后确实是把场地租给了刘先生,而租户刘先生也有理由相信曲先生是有处置权的,但是目前超市方和烘焙公司都表明和曲先生之间没有任何法律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刘先生想主张权利,也只能将曲先生列为被告,超市方和烘焙公司列为第三人,让其它的第三方来提供证据证实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然后才能根据查明的事实确定主张权利的主体和法律后果。不得不说这件事情有很多蹊跷的地方,刘先生之前在摊位这儿又是装修又是营业的,难道烘焙公司会不知道?而且超市方为什么在之前也没有去制止,直到如今营业都几个月了才说让撤走,这其中曲先生应该和哪一方有关系,否则他也不敢冒着这么大的风险私自出租别人的场地,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对此,大伙有什么看法,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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