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前公租房租金补贴新增保障家庭

中科爱心救助 http://nb.ifeng.com/a/20180427/6536099_0.shtml
根据《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安排,大连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拟对年下半年终审通过的户中低收入类、11户外来务工类、33户最低收入类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实施租金补贴保障。此次终审合格家庭名单已发送至街道社区,由街道社区陆续进行通知。申请家庭可以在街道社区查询审核结果,也可以拨打公租房咨询电话查询审核结果。终审合格家庭请按规定时间,在11月20日之前办理房屋租赁备案。逾期未办理取消公租房租金补贴保障资格。城建事务服务中心特别提醒,保障家庭不可以承租本家庭成员的自有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以下房屋不能办理租赁备案:非住宅、小产权房、军产房、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房、被查封的房屋、已经出租尚未到期的房屋,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办理租赁备案的房屋。租房及办理租赁备案手续①《房屋租赁合同》制式模板可在辽事通APP的住房租赁-公租房平台-选择城市-大连-资料下载区自行下载打印,也可以到社区领取。②签订合同的承租人须为主申请人,承租住房须为市内四区(中、西、沙、甘)的住房(房屋所在区以产权证编号为准);为简化后续办事程序,建议签订租赁合同期限至少为三年(年12月1日至年12月31日)。备案期间更换租赁住房的,需及时注销原住房租赁登记备案,并办理新的住房租赁登记备案;③租赁备案办理程序:准备好《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双方身份证后,通过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网签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zn/4889.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冀ICP备2021021479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