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实验小学
南大门东侧艺术楼底层商铺公开招租
沭公拍[]告字第22号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受沭阳县实验小学申请,对沭阳县实验小学南大门东侧艺术楼底层商铺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述
1.1转租方:沭阳县实验小学
1.2标的名称:沭阳县实验小学南大门东侧艺术楼底层商铺公开招租
1.3转租行为批准情况:沭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县国资办关于县教育局申请对实验小学门面房公开招租的情况报告》(沭国资字〔〕14号)
1.4报名起止日期:年4月13日—年4月20日(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5标的预展
(1)预展期限:/4/13到/4/20(9:00-17:30)
(2)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1.6举行地点和时间
(1)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络竞价
(2)年4月25日9时30分举行互联网电子竞价会
1.7竞价时间
2.转租标的基本情况:
2.1本次标的位于沭阳县实验小学南大门。
2.2标的资产性状以现状为准,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向意向受让方提供的标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3.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3.1评估机构:江苏天圣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3.2评估(价格认证)报告编号:(苏)天圣沭阳房地估字-号。
3.3评估委托单位:沭阳县实验小学
3.4评估(价格认证)基准日:年03月11日至年03月10日止。
3.5标的评估值(万元):61.24
4.成交款价格及支付要求:
4.1挂牌价格(万元):61.24
4.2成交款支付方式:租金于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按中标价一次性全部支付。逾期支付的,出租方有权取消竞标人竞标资格。
4.3成交款支付期限要求:网上公示生效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
5.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4)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不得采取委托方式参与报名。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相关税费:
(1)本次招租涉及的房产招租、相关税费的承担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7.竞租保证金条款:
7.1竞租保证金数额:单独缴纳。
7.2竞租保证金缴纳:
(1)保证金票据电子件上传时间:公告之日起至年4月20日上班期间(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待保证金网络确认后方具有竞价资格。
(2)竞租保证金回单原件扫描件和投标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在报名时同步上传,逾期无法办理;
(3)竞租保证金缴纳方式:竞租人须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竞租保证金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自然人参与竞租的须从本人个人账户)转到(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竞租保证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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