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事情上都不能马虎大意,尤其是涉及巨额资金的交易,必须谨慎细致。
河南商丘的肖女士和她的丈夫在一家4S店相中了一辆心仪的车型,他们与销售人员协商好以12.4万元的价格成交,
由于夫妇俩经济条件有限,他们无法一次性付清这笔款项,因此决定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车。为了表达购车的决心,他们还预付了元的定金。
肖女士说,在协议上明确写明,每月还款元,共分18期还清。而且即便违约也无需支付违约金,4S店也不会向他们收取提前还款的利息。
然而,在肖女士支付了首付之后,她惊讶地发现签下的合同竟然是租赁合同。合同条款显示,如果提前还款,还需要支付5%的利息和元的手续费。
夫妇俩觉得这太离谱了,在支付定金之前明明是买车,而现在却变成了租车,难道贷款就必须将购车转为租车吗?
肖女士当然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变化,她认为,她花了十几万元买车难道是为了租车吗?
尽管夫妇俩不理解4S店这样做的目的,但为了稳妥起见,他们决定退车,要回自己辛苦赚来的钱。然而,4S店不同意,表示他们已经支付了定金和首付款,如果不签署合同就会造成损失。
夫妇俩为自己的权益奋力争取,但由于钱已经打入4S店账户,他们很难再要回来。
肖女士无奈之下,只能求助于媒体,希望能拿回自己的钱。她无法理解为什么要用自己的钱租回自己的车,而最终这辆车甚至不属于他们。
肖女士带着媒体来到4S店,销售人员却改口说肖女士要求采取一种无违约风险的还款方式,他们只是按照肖女士的需求做了合同。
销售人员表示,如果肖女士想要退款,可以退还首付款,因为在制定这个方案之前,他们已经提前告知夫妇俩,并且他们也同意了。
然而,肖女士想要退还全部款项,并不满足于仅退还首付款。
4S店解释称,在签订购车定金协议时,双方已经签署了协议,如果肖女士反悔,他们有权扣留元。
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他们甚至在市场监管部门和媒体的见证下调取了店内监控录像,证明肖女士是自愿进行人脸识别的,并没有被胁迫。
肖女士解释说,店员告诉她,购车系统需要人脸识别,因此她按照店员的指示进行了人脸识别。但是,当店员要她签字时,并没有拿出租赁合同。如果她早知道购车变成了租车,她就不会进行人脸识别。
最终,在媒体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协调下,双方达成一致,4S店退还了肖女士夫妻的全部购车款项,双方握手言和。
在这个事件中,肖女士可能被即将拥有自己的车冲昏了头脑,在签字时没有仔细查看和问清楚合同的内容,这种粗心大意是不可取的。
当然,4S店的合同内容必须在购车前向顾客明确说明,保持透明度,不能隐瞒任何信息。否则,最终会自食其果,得不偿失。
那么,作为普通消费者,在购车时应注意什么呢?
不要向销售人员透露自己的还款能力!
如果销售人员发现你的还款能力较差,他们不会给你办理银行车贷,而是会给你办理非银行的第三方车贷,即融资租赁。
如果你还款逾期,不仅车辆会被收回,还需要提前支付全部款项。
即使你按时还完车贷,车辆最后也不会成为你的,即使登记在你名下也是如此。
销售人员利用消费者对融资租赁概念不了解来进行欺诈,他们称其为车贷,但最终的结果完全不同。
如果消费者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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