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负债与预收账款有啥区别最全解析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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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CPA或者做审计实务时,大家是否搞懂了预收账款与合同负债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今天吕新建老师就给大家举几个例子讲讲实务中如何区分两者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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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负债与预收账款有什么区别与联系?

合同负债是新收入准则发布之后而产生的一个新的核算科目,它并不是完全替代了新收入准则实施前预收账款这个核算科目,那么预收账款与合同负债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在讲这一对概念辨析之前,我们先抛开新收入准则,讲讲其他应付款和预收账款这一对核算科目的区别。

01其他应付款VS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属于金融负债,但预收账款不是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含义通俗一点来讲,就比如说你从别人那里借来一笔钱,未来要偿还给对方钱(可能还要搭上一点利息),也就是你负有未来要交付给对方金钱的义务。其他应付款就有这种性质,是一种金融负债。

我们再说预收账款,从字面意思就能够理解这是预先收对方一笔钱。好比做买卖,你把货品给对方之前就先收对方的钱,之后你就要给对方发货,也就是承担了交付商品的义务。交付的对象不是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不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因此预收账款不是金融负债。

02预收账款核算哪些事项?

前边我们提及,预收账款是预先收上来一笔钱后负有向对方交付商品的义务。说到商品,大家首先会想到一些制造业企业生产的库存商品,此处的“商品”大家要从广义上来理解,对一家服务业企业来说,所提供的服务也可以是一种“商品”。预收账款到底可以核算哪些交易事项?下边给大家举几个常见案例:

如果一家企业有一批机器设备报废需要处置,那么将其按照废铜烂铁处置预先收到废品收购方的钱也是可以通过预收账款核算的;再比如说这家企业投资了一些联营、合营企业,当它想转让投资的股权时,在股权转让之前收到的购买方支付的钱也是可以通过预收账款核算的;假设这家企业有一些闲置的厂房想对外出租,那么预先收上来的租金也依然可以通过预收账款核算……

所以预收账款可以核算的预收款所指向的转让对象不仅仅是传统制造业所生产的库存商品,机器设备的处置与出租、厂房的出租、股权的转让等,这些交易事项所收到的预收款统统可以放在预收账款中核算。但凡企业预先收钱,不是承担未来交付金钱(或偿还利息)的义务,而是交付“商品”(或服务),都通过预收账款核算。

案例辨析:

我们在携程上订酒店,对方收取一笔钱,如果这笔钱是订酒店的费用,那么酒店方收上来的这笔预收款未来要提供给客人住宿服务,通过预收账款核算;当我们到酒店办理入住,酒店收一笔押金,在我们退房时押金退还,那么酒店在给客人办理入住预先收到的押金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因为其承担了未来偿付给客人现金的义务(是一种金融负债)。

通过以上讲解大家理解了其他应付款与预收账款的区别后,我们再来谈谈新收入准则执行后,合同负债与预收账款之间的区别。

0合同负债VS预收账款

从前边我们可以看出,新收入准则执行之前,预收账款核算的事项很多。新收入准则执行后,出现了新的会计科目——合同负债。它是用来核算什么的?既然提到了新收入准则,当然离不开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当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后,满足条件后会确认主营业务收入。那么与主营业务收入所对应的预先收上来的钱(预收款)则不再通过预收账款核算,而计入合同负债。

所以大家在搞懂了新收入准则发布前预收账款核算事项后,可以理解为新收入准则的执行将原本的预收账款核算内容“一分为二”,除了对应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预先收上来的钱计入合同负债以外,其余比如企业固定资产的处置与租赁、股权的转让等非日常主营业务相关事项而产生的预收款仍然通过预收账款核算。

※注:当一家企业的主营业务为提供租赁服务时,因出租而预先收取的预收款不计入合同负债,而通过预收账款科目核算。该情形下尽管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是租金收入,但并不适用新收入准则,而适用新租赁准则。

判断一个业务事项到底适用什么准则,其背后的规定是为了更加凸显会计实质,增强信息质量。新租赁准则的推出就是为了更加真实反映租赁业务,所以即使房屋租赁为企业主营业务,但是有了更加具体的租赁准则进行核算规范,所以此时租赁准则优先适用(而不往收入准则去靠)。

因此在实务中,判断一项业务事项具体适用什么准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再比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涉及的企业合并,适用准则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虽然该业务事项满足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定义,但不适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无论备考还是实务工作中,大家要仔细辨析、合理判断。

04合同负债一定收到钱了吗?

需要强调的一点是,计入合同负债科目的数字并不一定是企业实实在在收到的预收款。对于合同负债的理解,并不是必须收到钱为前提的。

大家不妨翻开企业会计准则或CPA会计教材看一下合同负债的定义:

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此概念源于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2号)。

要注意这句概念解释中,“已收或应收”这几个关键词。预收账款的核算一定是以实际收到钱为前提的,但合同负债并不是,它还包括应收客户的一笔对价。在此给大家举个例子:

一家企业提供建造工程服务,且所提供的服务满足在完工时一次性确认收入,即按时点确认收入(为简化案例,具体收入确认的判断条件不再详列)合同约定在完工0%、60%、%时分别结算一部分价款。假如在完工0%时,委托方并没有如期结算价款,但按照合同约定企业享有了收款的权利,那么这个时候如何做帐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合同负债

?不满足按时段分期确认收入,所以贷方不计入主营业务收入,通过合同负债核算。在报表层面,该笔应收账款与合同负债不能抵消净额列示。合同负债反映企业未来承担的交付商品或服务(建造服务)的义务,属于经营性负债,而应收账款核算企业收取款项的权利,是一种金融资产,两者性质不同不能予以抵消。

在新收入准则执行前,按照预收账款的定义来理解,以上事项无需做任何账务处理(因为并没有实实在在收到钱)。但新收入准则执行后,企业享有收款权利但未收到的款项,且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则可通过以上分录来体现。新收入准则的执行相比传统核算而言,增加了一些会计信息,这也是准则更新迭代的意义。

所以在我们分析上市公司年报时,如果遇到了合同负债,我们就直接了解这家企业的主营业务是什么就可以了。比如永辉超市这样的大卖场,它的主营业务就是面向消费者零售快消品,如果它的财务报表中有合同负债,一般就是一些会员储值卡(预先收客户储值的钱,在未来需要向消费者提供商品)。

掌握了核心理论之后,什么时候通过预收账款核算,什么时候通过合同负债核算就一目了然了。通过今天的讲解,希望大家从核算事项去剖析企业未来需要交付/转让的是什么,与其主营业务是否相关,再来辨析相关概念。把这些关系层层理顺,就能够触类旁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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