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地产小能手
根据目前政策
深圳部分区租房申请学位的需要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
于是不少家长总问XX区要授权书吗
……
今天给大家都搜罗起来了
文中没提到的就说明不用
当然后续如果有新通知
则以最新的为准
一、坪山区
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的,年申请学位的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日期须在年5月31日(含当日)前。年申请学位租房材料备案、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时间恢复为年4月30日(含当日)以前。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年起家长无需打印《内地居民采集表》《房屋信息采集表》。
如最终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锁定。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及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申请学位的不计算积分。
严查未实际居住:
为保障学位申请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对使用租赁凭证(红本)、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及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申请学位的家庭,将加大力度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真实居住。
一旦发现利用伪造、变造材料申请学位,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
二、福田区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
租户须按照要求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
如申请人入读福田辖区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申请房锁定。
三、盐田区
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模板:
补充:
也就是说,租房申请学位的,除了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或《内地居民采集表》,还需要提供《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模板可在本地宝深圳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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