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周转材料租赁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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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周转材料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人)

乙方(出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就租用建筑周转材料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第二条租赁物名称、数量、租金单价(如不够用可另附表格)

以上周转材料交货地点为出租人库房,实际数量以双方交接验收凭据为准,并作为租金结算的有效依据。其上下车费及运费由承租人负责。若由出租人代装代运,其费用由承租人负担。以上周转材料的质量数量验收地为交货地。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赁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后,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纳租赁保证金元。

第五条租金的支付期限及结算方式

租金计算从承租人提货之日起至归还验收完清之日为止。每月按实结算一次。出租人按月按实提出租金结算单,双方在次月5日前确认租金结算单,在月前按双方约定比例付清上月租金。如承租人对送达的当月租金结算单在个工作日不予确认,出租人视为承租人默认同意。

如承租人对结算的租金数额有异议,经双方核对后,于下月调整结算租金。当月租金不得拒付。在出租财产未全部还完并付清全部租金之前,承租人不得以租赁保证金抵租金。租赁保证金于租赁财产还清且租金付清后无息全款退还承租人。

双方约定通过□银行汇款□支票转帐□现金方式支付租金。

第六条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和丢失赔偿

租赁期间周转材料的维修与保养,由人负责。归还时周转材料若需维修与保养,并且约定由承租人维修与保养的,出租人可以向承租人收取维修保养费。如承租人造成周围材料难以修复的损坏或丢失,按损坏或丢失的材料价值的%赔偿(损坏丢失财产的租金计算到支付赔偿款之日止)。

第七条指定领返料经办人

1.承租人指定专人为租赁物资的领退料经办人。若指定人员不能到场或更换经办人时,需出具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2.出租人应按JGJ-《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提供合格的产品。承租人应按JGJ-标准检查搭设使用周转材料。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双方约定违约金为□万元或者□租金总额的%。

一、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

4.其它:。

二、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不按时支付租金;

2.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

3.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的周转材料转让、转租或者变卖、抵押等,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其它:。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租赁双方和担保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出租人持份,承租人持份,租赁担保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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