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法院云调解首例涉疫情房屋租赁合同

面前一台笔记本电脑,键盘前放着“笔记”,一边握笔时而记录,一边细致地说理……近日,随着一封线上送达的民事调解书,房山法院首起涉疫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成功“云调解”解决。原告郭某诉称,他与岳某于年2月27日签订了为期1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季度交纳,每季度元;如一方违约则需支付违约金元。年1月22日,双方租赁合同即将到期,租户岳某仍拖欠郭某租金元,故郭某诉至法院,要求岳某支付欠付租金及利息、违约金等共计元。法官在阅卷后发现,距离双方租赁合同截止时间将至,考虑在疫情防控期间解除合同、腾退房屋可能不利于双方当事人利益,更不利于防控工作的开展。法官多次尝试与岳某联系,岳某认可拖欠郭某房租的事实,她本想年后就将房租补足,但没想到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自己至今无法复工,工资收入也受到了影响;且在疫情防控期间,腾退租赁房屋另寻住处既不安全也不现实,因此想续租一个季度房屋,希望能获得郭某的许可。在了解岳某诉求后,法官积极组织双方通过“云法庭”进行开庭审理,经法官多次调解,房东郭某表示理解岳某无处可搬的现实困境,同意续租一个季度房屋,但岳某需尽快补足欠付房租和违约金并付齐下一季度房租。对此,岳某表示同意,对房东郭某在特殊时期的理解和让步也表示感谢。最终,此案当庭调解,岳某将于3月12日之前给付郭某年度欠付房租及年度续租一季度房租、违约金共计元。岳某可以在年6月1日之前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时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房山法院从既从快从速利用科技服务司法,既可以保障疫情防控时期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法官及各方当事人之间异地同步沟通的畅通,实现让“群众少跑路,信息多走路”,甚至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解决纠纷,让人民群众在疫情期间也能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来源丨房山法院编辑丨李馨亚乌日娜审核丨郭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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