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坚决制止骗取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闲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所承租的保障性住房等行为,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作用。根据《西吉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入住管理暂行办法》(西*规发〔〕3号)文件规定要求,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计入个人住房保障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现对西凤公交公司院内公租房小区拖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累计6个月(含6月)以上的住户信息依法进行公布。
针对公共租赁住房住户存在的拖欠租金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结合公共租赁住房乱象整治,依法查处并进行曝光。请广大公共租赁住房住户严格遵守《西吉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入住管理暂行办法》及《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条款,及时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仍未补缴拖欠租金的住户,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清退。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对拖欠租金、违规转租转借、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举报,我局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
西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1月14日
来源:西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吉微生活投稿方式:邮箱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