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人才公寓及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录入工作会议。会议提到贵阳市为有效解决全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促进实现全体市民住有所居,结合城市产业布局、公共交通建设发展情况,科学规划布局,确定了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预计年完成交付1.6万套(间)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到年推进落实7万套(间)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建成任务。
同时,会议听取了运营主体单位关于人才公寓及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情况报告,与会人员针对项目入住率、公寓户型、房源数量、如何与筑房网构建合作及后期项目运营管理等方面展开讨论。
相关领导人指出强调,各项目运营主体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精心设计,盘活资源,综合考虑公寓户型、房源供应、设计风格等情况,满足不同层次人才需求;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打通同筑房网的合作通道,增强项目宣传力度,提高公寓入住率;要优化配套设施,拓展活动空间,统筹考虑室内室外运动场地,配齐配足各类服务设施,满足人才多样化需求。
各项目主体单位要紧盯目标任务,尽快锁定房源,持续创优人才服务环境,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扎实推进人才强省会,把握方向、抓住关键、加大力度、大干快上,高标准打造人才港湾,为贵阳贵安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此外,年初时贵阳市住房保障中心曾组织各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对年新增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进行评审。会议要求,各区要优化保障住房建设方式。应该多采取盘活存量闲置用房、利用商品房配建等方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多鼓励社会资本自持并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多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
另据悉,4月11日,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贵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应该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就业、居住;在申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区(市、县、开发区管委会)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含住宅、非住宅);未在本市范围内存在正在享受的其他住房保障*策的情况。
在租金价格方面,原则上按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80%左右确定,市场租金原则上两年进行一次评估调整,必要时可根据情况适时评估调整。
此外,考虑到保障性租赁住房*策刚刚出台实施,《办法》是全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稳妥起见,采用试行的方式,试行期两年,自年1月至年12月。
《办法》具体内容如下图所示来源:乐居网贵阳编辑/吴晓莹
审核/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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