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租赁业务在我国逐渐火热起来。
今天开始,我会从实战的角度,系统地研究分享融资租赁相关的专业话题,首先我们来谈一谈融资租赁中的——租赁物。租赁物又称"租赁合同标的",是实际占用或使用的,在租赁关系终止时,能够返还、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财产。融资租赁“租赁物”的特点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整个租赁期间物权归属于出租人,且不属于承租人的破产财产。融资租赁“租赁物”的本源是它应具备以下特征:
1.通用性:符合标准设备;量产产品;性能稳定;可移动;易流通。
2.保值性:技术含量高;经济使用期限长;可以创造长期稳定的现金流;保值曲线平稳;符合租金残值曲线;优良的资产组合;资产的过程管理。
3.可控性:GPS监控;可远程锁机;全寿命周期管理;预警系统。
4.可处置性:物权保障;便于回收;二手设备评估;处置通道;经营租赁;资产置换。
资产属性不强、不易流通、技术更新太快、专用设备、消耗性物品、配件/部件、所有权无法转移、单独的无形资产不适合作为租赁物。当前,很多融资租赁公司操作的业务脱离了租赁物的本源特征,重信贷属性,轻租赁物资产属性,从而造成同质化竞争、价格战。价格战带来的是无序竞争,被迫降低准入门槛、降低风控标准,迫使融资租赁公司暴力催收、无情诉讼,频繁出现风险暴雷等不良后果。融资租赁公司之间竞争的加剧,迫使融资租赁转型升级、回归本源,差异化发展。充分发挥租赁物的资产属性,做“真租赁”,不做“类信贷”,为正解、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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