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律师说法未采用书面形式,租赁合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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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君雅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倩甲公司承租乙公司房屋一套,约定租期半年,但双方未签订租赁合同。甲公司按约支付租金,后租赁使用期间双方产生纠纷,甲公司按乙公司的要求,搬离承租房屋,但租金返还等问题未能合理解决,问租赁合同有效吗?该租赁合同有效。《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合同合法有效。本案中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租赁合同,并不导致租赁合同无效,该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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