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与兴唐开元数据所及兴鸿达物业

来源:格隆汇格隆汇11月20日丨高鸿股份(.SZ)公布,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高鸿数据”)、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高鸿通信”)、北京大唐高鸿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高鸿软件”)向北京兴唐开元智能物业科技有限公司(“兴唐开元”)、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数据所”)、北京兴鸿达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兴鸿达”)租赁房屋作为公司的办公场所,租金共计约.19万元。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电信科研院”)为公司控股股东,兴唐开元、数据所属于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研院下属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兴唐开元、数据所属于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此次交易标的:(1)学院路40号办公用房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科研综合楼9层部分,建筑面积共75平方米;塔2楼北侧平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研八楼三层合计面积共平方米,上述办公用房均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院内。(2)海淀区农大南路88号院1号楼海淀区农大南路88号院1号楼二层东北侧部分,建筑面积共.34平方米。公司第八届第三十一次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租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房产作为办公场所的议案》,公司与兴唐元签订合同租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塔二楼北侧平房、学院路40号院内研八楼,仅用于办公,期限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面积共平方米,租金共约.41万元,供暖费和物业费另行支付。但由于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业务调整,其子公司兴唐开元智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办理注销登记,现房屋租赁业务已调整至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兴唐开元与公司下属公司的租赁合同于年6月30日全部终止。原向兴唐开元的办公用房租赁自年7月1日起全部调整为向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租赁,租赁日期为自年7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同时公司为支持公司可信云计算业务、车联网业务公司拟增加部分办公用房。公司子公司分别与兴唐开元、数据所、兴鸿达物业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办公用房租赁地址及租金如下:租金水平符合市场价格水平,租用面积与公司业务水平相当,此次租用有利于业务开展,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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