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会造成系统性风险吗监管的担心是有

很多融资租赁公司认为这种业态不可能造成系统性金融风险。如果翻翻融资租赁的历史,就不难发现在上世纪90年代,融资租赁给国家带来多大的窘迫。据说某位领导人在香港视察期间,因为外资融资租赁企业在内地欠租而资不抵债情况被外媒当面质问,场面非常尴尬。

当允许民营资本进入金融租赁后,无论是浙江租赁、还是新世纪金租、西部金租,都存在虚构租赁物为大股东融资的现象。其中新世纪金租被监管破产清算,直到年4月30号上海一中院发布告,历经14年,这一工作才告一段落。

新一轮的金融组租赁扩张中,民营资本再次进入金融租赁行业,即使有严格的监管,民营股东依然通过租赁套取资金,最终公司陷入困顿,对此监管和圈内都心知肚明。

现在的外商租赁企业早已不是真实的外资股东,而拉赫兰顿、美联信这些世界知名融资租赁企业都在退出中国,三年前,我曾经感慨别了,拉赫兰顿。这种退出,与从业者的品质、国内融资租赁泡沫化多少有些关系。少监管、不监管一直是现在外资租赁和内资试点租赁企业的现状,对此,很多年前,融资租赁的前辈裘企阳就对此表达过担忧:

八十年代以来,外经贸部曾经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包括最低资本要求),批准设立了三四十家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一旦批准,它就再也不管了,除非是终止经营或重组等。其结果是,为了把一批严重资不抵债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债权人打发走,我国财*白白地贴了2亿美元的真金白银!

又例如,今年(年)3月1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关于新世纪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停业整顿的公告》。理由是“严重违规经营”。具体地说,就是新世纪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为其关联企业的向银行借款提供了高达10亿元的违规担保。试想,如果银监会也象外经贸部那样,只管金融租赁公司的批准设立,不问其如何经营,那还会要有多少银行被祸害?我国的系统金融风险将何以控制?

从年开始,金融监管部门就一直在思考如何加强融资租赁监管,其中对于融资租赁跨省经营必须经过许可是一项重要内容,不管租赁聚集地商务体系、租赁业如何诉苦,这一点都坚定不移,最终这一监管内容写入《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征求意见稿。5年来,如果绝大部分租赁企业勤勤恳恳做些实事来支持制造业发展、何来如此严格的监管条例呢?说白了,融资租赁近十年的发展,已经让担负国家金融稳定的职能部门失去了基本的信任,这就是客观存在基本事实,这个事实需要我们认清!

旺旺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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