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零时起桓台县出租汽车恢复运行

3月24日,桓台县交通运输局下发《关于有序恢复出租汽车运行的通告》,经研究决定自年3月25日零时起,有序恢复出租汽车运行(不含网约车)。通告内容如下:按照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年3月25日零时起,有序恢复出租汽车运行(不含网约车),现通告如下:一、周边市县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近期遵循非必要不出车原则,如需出车仅限在桓台县域内营运,严禁驶出本区域,桓台封控区、管控区须绕行。网约车近期不得在桓台营运。二、严格落实复运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落实复运培训不到位的,企业不得复工。不参与复运培训的驾驶员不得营运。三、驾驶员要加强疫情防控,运输服务过程中要规范配戴防护口罩,坚持做到每日出车前、收车后进行次体温测量,严禁体温未测或高于37.3度的驾驶员出车。四、驾驶员要督促乘客规范佩戴口罩,上车出示健康码、查验乘客《桓台县全员核酸检测证明卡》,若发现乘客健康码异常,要立即向所在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同时,督促驾驶员对不会使用或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特殊乘客代查健康码,对拒绝配戴防护口罩、不出示健康码或无《桓台县全员核酸检测证明卡》的乘客,驾驶员拒绝提供运输服务。五、驾驶员要对出租汽车车辆消*通风,做到随车携带使用醇类消*湿巾,保持每趟次对车门把手、车窗升降按钮、后备箱按钮等重点部位进行消*;要保持每趟次对方向盘、座套、安全带、座椅、脚垫、后备箱、空调出风口等重点区域消*,若出现人员发热情况,要立即对接触区域及设施设备消*;同时做好自身消*。要保持车辆通风。六、必须严格做好核酸检测。要严格执行《山东省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方案(第十版)》“出租车司机每7天检测次”工作要求。对不按要求并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酸检测的驾驶员,将在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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